1、付現,意思是交付現金,買方須按合同簽訂或訂貨時,或其后指定的時間內,按約定的方式,通過銀行將全部貨款匯付給賣方。
2、交貨付款,是指買方只有在賣方按指定地點交貨時才承擔付款責任,在這種情況下,賣方交貨和買方付款互為條件,這種原則普遍適用于以實物交貨為特征的各種買賣合同。
3、交單付款,是指買方在賣方按合同規定交付合格的裝運單據,即承擔付款責任,在這種情況下,賣方交單和買方付款互為條件。
4、記賬付款,是指賣方將貨物裝運出口后,即將貨運單據徑寄買方,貨款則借記買方帳戶,然后按約定的期限,定期進行結算。
5、分期付款:全稱為按工程或交貨進度分期付款,這是生產周期長、原材料昂貴或專門為買方加工生產的一些大型機器設備、工程項目等交易中經常使用的一種支付方式。